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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西安市2021年污泥安全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褐煤烘干机 环保检测小马 2022-10-14 07:57:44 35890

为切实解决我市鹤壁污泥处置难题,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鹤壁污泥处置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确保污泥安全处置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逐步形成“以政府主导建设、确保处置能力稳定可控,社会企业充分参与、部门监管与市场调节共同发力”的污泥处置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目标。


根据污泥处置设施运行周期,将污泥处置能力建设分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运行周期不超过3年)、基本处置能力建设(运行周期3年以上),做到远期规划与近期需求相结合。着眼强化监管、立足本市、干净彻底,实现我市所产污泥依靠自身力量安全处置,满足“十四五”城市发展规模扩大后的污泥处置需求;到2025年,实现全市污泥无害处置率稳定达到95%以上,污泥处理能力从目前的1150吨/日达到3350吨/日以上(按万分之八产泥率计)。市政鹤壁污泥干化、污泥处置、铝型材污泥减量及资源化、鹤壁煤泥资源化、钢渣综合处理及利用等,鹤壁中科领向在相关领域已取得核心创新技术8项,获得专利18项。欢迎广大企业、政府咨询13323933290马经理。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领,分级负责。主城区市本级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由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管,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县、开发区所辖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并指定本级水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监管。


(二)坚持超前谋划,因地制宜。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规划规模和建设进度计划要适度超前,结合全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现状和规划,适度预留发展空间。


(三)坚持专业化、规模化处置,监管并重。以确保污泥处置能力稳定、可控为目标,通过建设专业化、规模化污泥处置项目,引进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充分参与,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加强各级发改、资源规划、财政、水务、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部门的联合监管,保障污泥处置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行。


(四)倡导以干化焚烧为主的工艺路线。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为改变目前污泥处置能力不稳定、不可控,处置标准不高,外运处置运输过程及处置环节监管不可控的现状,提倡新建污泥处置设施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干化焚烧+资源化利用、垃圾发电厂掺烧、火力发电厂掺烧等处置工艺。在确保落实环保措施前提下,也可以引入厌氧消化、好氧发酵、污泥制砖等处置工艺。


三、任务分工


(一)基本处置能力建设(运行周期3年以上)


1.新建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厂耦合掺烧处置项目(800吨/日)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单位:西安水务集团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2.新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污泥处置厂项目(一期600吨/日)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单位:沣西新城管委会

配合单位:西咸新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高新区管委会,鄠邑区政府


3.新建长安污泥处置厂项目(不低于150吨/日)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单位:长安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


4.新建阎良污泥处置厂项目(一期50吨/日,二期50吨/日)

根据《西安市污泥安全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函〔2019〕79号)、《西安市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16—2020年)修编》,该项目收泥范围包括航空基地管委会所辖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

完成时限:一期2021年12月,二期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阎良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航空基地管委会


5.新建临潼污泥处置厂项目(不低于90吨/日)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单位:临潼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


6.新建周至污泥处置厂项目(不低于30吨/日)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责任单位:周至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


上述项目建成后,到2021年底,我市污泥处置能力将增加1770吨/日,加上现有污泥处置能力1180吨/日,我市污泥处置能力将达到2950吨/日,可满足近期2400吨/日污泥处置需求


7.新建高陵污泥焚烧处置厂项目(不低于400吨/日)

由高陵区政府负责项目用地供应、土地手续办理,西安水务集团负责建设,2022年底建成(与新建的高陵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责任单位:高陵区政府,西安水务集团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


8.新建鄠邑大唐热电厂污泥掺烧项目(不低于300吨/日)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相关热力企业,西安水务集团负责与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热电厂污泥掺烧项目(替代西安水务集团延后的热电厂掺烧300吨/日任务)。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西安水务集团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鄠邑区政府


9.新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污泥处置厂二期项目(500吨/日)

项目建设地点由西咸新区管委会在辖区内调整,或与西咸北控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企业合作建设协同处置项目。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沣西新城管委会

配合单位:西咸新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高新区管委会,鄠邑区政府


10.新建长安污泥处置厂二期项目(300吨/日)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长安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


上述项目建成后,到“十四五”中期全市污泥处置能力将达到4050吨/日,可以满足“十四五”末3350吨/日污泥处置需求


11.加快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PPP项目试运行进度

督促中节能(西安)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加快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PPP项目试运行进度,2021年4月底前将处置能力提高100吨/日,并稳定在800吨/日以上。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经开区管委会,西安水务集团


12.建设2座污泥堆存场(各1万吨)

完成时限:2021年5月

责任单位:沣西新城管委会,西安水务集团

配合单位:西咸新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协调保障污泥运输),高陵区政府


(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运行周期不超过3年)


1.组织垃圾焚烧厂应急接收污泥掺烧。由西安水务集团在所属污水处理厂建设鹤壁污泥干化脱水设施,5月底前将污泥含水率降至60%。由市城管局负责协调督促已运行的4座垃圾焚烧厂在现有条件不技改的情况下,于4月底前先接收95吨/日(含水率80%)污泥掺烧,5月底前再接收95吨/日(含水率60%,折合80%含水率污泥为190吨/日)污泥掺烧。在对焚烧设施进行适当技改后,8月底前实现接收200吨/日(含水率60%,折合80%含水率污泥400吨/日)污泥掺烧。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90吨/日,2021年8月400吨/日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水务局,西安水务集团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2.加快六污厂内污泥处置设施二期建设进度。由市水务局、西安水务集团负责,督促污泥处置政府购买服务中标企业加快六污厂内污泥处置设施二期建设进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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